前晚,在Annex一带的大街上,我们见到一队三人乐队(两个吉他手和一个鼓手)在一辆大货车内玩音乐表演。货车内有完整的drum set和音响设备,还有简单的灯光!超有创意!
街上挤满了人群,有些兴奋得跳起舞来,或高声尖叫,就好像真的是一场音乐会。街上车辆继续往来,大家虽吵嚷,可也很守本分。
本来该去吃晚饭的,怎知他们的音乐实在是好到不得了,加上是我们喜欢的音乐 (Pulp Fiction 和 Kill Bill 类型的音乐),我连肚子空空也没知觉。听得起劲时,我们站在街边和大家一起大大声叫嚷鼓掌。真的很过瘾!
这时,我问Ed,他们这样做,需申请准证吗?街边‘开音乐会’有点阻碍交通吧?Ed说,警察来,他们就跑为上着啰!
多伦多真是个充满创意的城市。多留意,处处有新点子。

















不新鮮啦.. 記得很久以前在電視節目上看過台灣有類似的東西, 只不過台灣用貨車沒用大卡車, 有樂隊也有穿得很性感的歌手, 是台式閩南夜總會那些音樂囉..
哈哈!性感的歌手加台式閩南夜總會那些音樂,很有绰头呢。我想,看唱歌的都是中年肚子大大的阿伯吧?
而看这个乐队的观众则年轻,年长的都有。看的人,喜欢的话就放些钱在他们的小盘子。搞笑的是,有几个homeless的人没钱给他们,又很欣赏他们的音乐,就放了几枝香烟以示支持。